資料圖 相關部門對爆炸事故現場進行勘察。 張林虎 攝
原標題:呼和浩特“3·16”爆炸案續:涉案男子因非法經營被批捕
中新網呼和浩特5月3日電 (張林虎 李曉靜)3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呼和浩特“3.16”液化氣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該院依法批準逮捕。
2016年3月16日晚,呼和浩特一間民房內儲存的液化石油氣瓶發生泄漏,爆燃起火,爆炸造成民房內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57歲的房東王鵬燒傷面積為15%,王鵬27歲的女兒王慧敏燒傷面積70%,屬重度燒傷,目前仍在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趙某某,自2012年起無證經營液化氣罐裝生意,平時給多家飯館送煤氣罐營利。2014年8月,趙某某承租了王鵬的南房及北房,用于存放液化氣罐,平日存放無人看管。
2016年3月16日晚,存放在出租屋內的液化氣罐發生爆炸。經查,液化氣罐爆炸時,趙某某在出租屋內存放的液化氣罐多達30余罐,共有200多公斤液化氣。至案發,犯罪嫌疑人趙某某非法經營數額已達五萬元以上。
目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對趙某某批準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